(第一次拍卖)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27日10时至2021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7;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口市龙华区观澜湖大道1号海口观澜湖西赛事会馆(含产权式酒店)338-A型(1-03-06)-03栋房。(不动产权证号:HK446331;用途为产权式酒店;证载建筑面积:113.74平方米,已扩建建筑面积:197.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0.91平方米,含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当事人议价:4600000元,起拍价:4600000元,
保证金:920000元,增价幅度:23000元。
特别提示:房屋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可协商清场;该标的有扩建部分,扩建部分是否违规、是否需要拆除,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了解。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海南省各市县有关限购政策,海南户籍居民需以家庭为单位提交不满两套房证明;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竞买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竞拍(应确保缴纳竞拍保证金前有相应的不动产购买资格,竞拍后取得资格的,不视为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如不符合购房条件者擅自参加竞拍后果自负。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海南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海南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98-65878109,1351881586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阅读本院上传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的材料,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1)上述标的按净价、现状拍卖;(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3)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海南省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等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月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桥支行,账号:1010898890016498 请注明“(2021)琼0107执恢422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上述《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竞买方及承办法官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法院公章作为确认拍卖成交唯一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确认前,因拍卖被撤回等程序性事项导致不动产无法过户及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法院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拍卖款项退还竞买人。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98-65878109,135188158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8-65878109(海南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0898-65876355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