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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海南元素丨海航集团破产重整案

<发布日期: 2023-03-08 > <来源:海南高院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是以航空运输、机场运营、酒店管理、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曾入选世界五百强,拥有境内外企业超2000余家。因经营失当、管理失范、投资失序,加之市场下行,海航集团于2017年底爆发流动性危机,并转为严重资不抵债的债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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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办公大楼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裁定受理海航集团等7家公司及海航集团下属3家上市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在2021年3月裁定对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实施实质合并重整,形成三家上市公司内部协同重整、非上市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共计378家公司同步重整、联动推进的模式。其中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涉及债务规模最大,审理难度较高,为社会各方重点关注。

2021年10月,省高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2021年12月,省高院裁定确认3家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2年4月,省高院裁定确认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至此,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程序成功终结。

在整个破产重整过程中,海航集团378家破产企业正常运行,有效确保航空安全,整体就业情况稳定,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破产重整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海南省委省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海航集团破产案件是目前亚洲地区债务规模最大、债权人数量最多、债权人类型最多元、重整企业数量最多、法律关系最复杂、程序联动最复杂的破产重整案件,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由省级法院直接审理的重整案件。

海航集团重整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成员组成清算组并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在重整案件中协同作用,同时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为国内大型企业重整的府院协同机制构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此外,该案还在债权分类、清偿方案设计和引入重整信托服务、跨境破产合作等方面有不少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借鉴价值。海航集团重整案件的相关裁定被比利时法院认可,是欧盟法域认可的第一个中国破产案件裁定,开创了中国与欧盟在破产领域裁决相互认可的先河;也被香港高等法院认可,是香港法院认可的第一个内地法院作出的重整裁定,有效推进了香港和内地在破产领域的司法协助。

该案例入选2021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和2022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2022年度海南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对于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尤其是在“办理破产”这一重要营商环境专项指标上,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为营造海南自贸港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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