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云龙法庭运用司法确认程序成功调解一起涉军案件。通过“联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既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也有效地保障了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于云龙法庭辖区内某部队的现役军人,为购买房屋向被告符某交付了一万元购房意向金。后王某不仅未购买到房子,也未能收回购房意向金,故将符某诉至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7日,王某来到云龙法庭立案大厅咨询立案程序。在接待过程中,云龙法庭得知了王某系现役军人,为快速、高效地化解纠纷,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云龙法庭按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原则,为该案启动了“涉军维权绿色通道”,由法官助理王妹向王某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及立案程序,提示其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并指导其准备立案材料。
在充分听取王某诉求,查看了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后,云龙法庭认为该案促成双方和解的可能性较大,便立即与被告进行沟通。在明确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向后,第一时间启动“法庭+N”联动诉前调解机制,邀请云龙司法所介入该案诉前调解工作。云龙司法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当日便委派调解员至云龙法庭参与调解工作。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云龙法庭法官和云龙司法所调解员结合案情,与原、被告耐心沟通,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云龙法庭当场对原、被告双方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并送达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至此案件得到高效圆满解决。
军人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本案中,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云龙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在诉讼服务中为解决涉军维权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并采取诉讼引导、优先处理等措施,高质高效地开展涉军纠纷矛盾化解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贡献力量。